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的建设目的是从我国科研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四川省电子商务产业、现代物流业两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整合科学研究力量,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加快集聚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两大新兴领域相关科研资源,组织专家学术团队,开展系统研究,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四川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 研究中心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条 研究中心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合作建立的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科研机构。
第四条 研究中心的全称为“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Sichuan E-commerce and Modern Logistics Research Center)。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成为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平台。通过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在国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2、成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一是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应用能力强的高素质研究生专业人才;二是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三是为面向社会开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培训。
3、成为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管理咨询机构。通过主动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研究课题,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推动学术团队建设,积极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解决重大实践问题,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成为有影响力的咨询服务基地。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是研究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办公室主任1名,研究人员若干,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任命批准。
第七条 管理机构会议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中心主任也可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 管理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由管理机构主任决定召开。
第九条 管理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修改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章程及其他重大决议,须得到2/3以上成员的同意方能有效。
第四章 运营方式
第十条 研究中心为开放性研究机构,通过上级部门日常拨款和相关课题的申报以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主要以项目合同的方式确定。
第五章 人事及财务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实行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面向社会择优选聘,注意吸收国外专家参加研究中心工作。
第十三条 研究中心财务由学校单独建账,并专款专用。中心认真执行各级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负责解释。